【真神七天創造了天地萬物,在神眼中一切都是『好的』。神把最美好的伊甸園賜給亞當夏娃並吩咐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就在那某一天,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
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 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之後神宣告祂的審判,因此蛇受到咒詛,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與人彼此為仇;從此苦楚和勞苦伴亞當夏娃一生!亞當夏娃雖沒有當場斃命,但因再也吃不到生命樹上的果子,不能永遠不死,從土而出又歸於塵土成為人類的結局!】
仔細解剖和分析這事故,可以得到幾個重點:
其一,蛇主動向夏娃解釋神話語的意思。
其二,蛇很狡猾的勾起夏娃的私慾 ,–個渴望如神一樣可以擁有分別善惡的慾念。
其三,虽然“免得你们死”和“必定死”有一些出入,但大体上夏娃还算依稀记得神的吩咐的主要意思。但在私慾引誘下夏娃選擇滿足自己的慾望,接受了蛇的解釋。
其四,亞當,夏娃和蛇都受到神的懲罰,明確的證明蛇的解釋是錯誤的。
其五,相信和遵守錯誤的解釋以致違背神的真理和命令(神口裡所出一切的話就是真理),在公義的審判下,夏娃和亞當成為必死之人。
以此為前提,看看今天教會對聖經和真神話語的解釋與蛇又有什麼不同呢?
請參考馬太福音書三章十六,十七節:概要的說,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里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施洗約翰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耶穌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今天一些教會一樣會問,神『真』的說耶穌是祂的愛子嗎?耶穌不是說過『我與父原為一』嗎?這意味着耶穌告訴我們“他是神”。 從屬靈上來說,父,子与聖靈,原為一體。耶穌和神是同質的,因此『耶穌是子也是父』,不是嗎?
這一個解釋有何不妥呢?
拿出這解釋的人會堅決否認他試圖纂改聖經經文!孰不知,當我們把這解釋延伸開來,『耶穌是子也是父』的理解,等於是把神的話『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很巧妙的改寫為『這就是我,我喜悅我自己』。這與蛇把真神的一句話『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改寫為『你吃了不一定必定死』,有什麼不同呢?
虽然教会与蛇在唱两个不同的曲调,目的卻如出一轍,為了要叫夏娃和人相信與神話語意思完全相反的真理!
如果我們仔細解剖分析和比較以上兩個事故,也可以得到幾個重點:
其一,可以說教會主動向人宣傳自己所定下的教義和神學理論。
其二,教會勾起『人可以達到平安喜樂的生活和白白得到永生的慾望』。
其三,『只要信就得救』成為了無需努力研究真理的藉口,人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選擇接受教會的解釋,『子就是父』只是其中一條而已,不是嗎?
其四,請問,我們需要親耳聽到神的宣判才承認【把真神的話『這 是 我 的 愛 子』 理解為 『這 是 我』 】是錯誤的嗎?
其五,当夏娃相信并遵守错误的解释时,她就接受了正义的审判。 那么如果今天的基督徒也犯了同样的错误,你认为公义的神会偏爱我们但不偏爱夏娃吗?
我只能坦誠的說,支持我的信念的是聖經里記載的一些定論,以下提出兩點以供參考:
其一,『No one has seen God at any time.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可見,使徒約翰的意思是他親眼見過的耶穌並非真神!
其二,還有一處記載,猶太人聽聞耶穌說『I and my Father are one我與父原為一』,就認為耶穌是在宣告自己是真神,犯了褻瀆的罪,拿起石頭要砸死他。耶穌為自己辯護,說他只說自己是神兒子而已,猶太人沒有理由指責他犯褻瀆的罪。可見,主耶穌否認他就是真神。
由此可見,犹太人对“我与父原为一”的解释是错误的。
可見,使徒约翰所说的“从来没有人见过神”的定论,以及耶稣的反驳说自己并非神而只是神的儿子的说法,毫无疑问的表明教会对“耶稣是子也是父”的解释也是错误的。
末了,在十五世紀馬丁路德發表了(Ninety Five Thesis)九十五條被顛覆的真理。主耶穌說,唯有真理能使人成聖;真理就是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如果神的真理全都被人的私慾顛覆了,人還能靠什麼去得救呢?這不就是『真神和主耶穌基督的敵人』千方百計想要得到的結果嗎?
這是我Desert Rose沙倫玫瑰2021年終感言,與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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