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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使人犯罪的事会到来
從哥林多前后书,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刚起步成长教会所面对的问题。
或许從基督教救恩历史的角度来看,基督救恩從一开始就受到那恶者刻意的破坏。就好像主耶稣基督在路加福音17:1的豫言,绊倒人的事(或使人犯罪的事)是免不了的(或会到来),但那绊倒人的(使人犯罪的人)有祸了。也好像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3章“撒种的比喻”里所说的,人子在哪块田地撒好种,那恶者也会在同样那块田地撒坏种。使徒保罗说我们就是神耕种的田地(哥林多前书3:9),主耶稣说田地是指世界,世界的意思就是指所有的世人,是主耶稣想要拯救的人(约翰福音,基督是来拯救世人3:16)。
使徒的职责
“使徒”,顾名思义就是“受差遣着”的意思。
使徒的职责,就是为主耶稣作见证。因此主耶稣在马太福音28:19-20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主耶稣命令使徒们,凡主耶稣吩咐他们的教训,都要叫信的人遵守。所以一个尽忠尽职的受差遣着,不会传讲自己的话语,而只传讲主耶稣的教训和命令。
换句话说,主耶稣要使徒们传讲的教训,不是一些主耶稣未曾说过的新的教训,而是主耶稣曾经吩咐过的,“凡我所吩咐你们的”。如果我们留心注意主耶稣对使徒们的交托,可以体会到为什么主耶稣不指定使徒们为“先知”,而只立他们为“使徒”或“受差遣着”或“见证人”;因为“先知的职责”是传讲神“新的命令”,“使徒的职责”是传讲“主耶稣所吩咐的”;楚河汉界,界限分明,不是吗?
但我们也不可以完全否定这个可能性,当圣灵把我们带进真理时,或许这是主耶稣因为时间不足,来不及吩咐门徒的一个教训。然而我们所信的主耶稣是信实的神,主耶稣讲过的话,是永不变更的真理,不会被废弃的只能被成全;所以主耶稣一定不会让他的圣灵感动我们,告诉我们一条新的命令,是和主耶稣所吩咐的教训完全相反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等于是把以前吩咐的教训推翻掉,哪里还有什么信实可言?这是我们在理解圣经真理时,一定要守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是不是?
换句话说,主耶稣亲自吩咐我们新的命令,“爱神,爱人,彼此相爱”。以律法的精意“爱”成全旧约律法,把我们從人不能承担的一条一条的律法中释放出来。主耶稣以“神的爱”包容我们,要我们以同样的“爱”包容我们周遭的人。那我们何必又把信徒從主耶稣吩咐的“爱”,带回到旧约一条一条人不能承担的律法中,信主耶稣却和主耶稣唱反调呢?或许我们因该要慎重思考“和主耶稣唱反调”是不是等于是“反基督”呢?或许“信基督着”却是“反基督着”,这因该是那恶者最得意的阴谋了!
哥林多前后书,就是使徒们教训“信主耶稣基督的信徒”,遵守主耶稣吩咐的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个受差遣者的职责所在,看到了信徒偏离主耶稣的教训,不仅只是为信徒祷告而已,更要靠着圣灵所赐的能力口才,尽忠尽职的去教导和纠正这些错误的观念。
使徒保罗分析哥林多圣徒“说方言”的问题:
哥林多教会到底在“说方言”方面出现了什么问题呢?
为了继续探讨“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唯一明证”这专题,我们只专注保罗向哥林多教会信徒对“说方言的澄清和解释”,其他的问题就在此掠过。
A.
书信的对象:哥林多教会的圣徒
從1:2节,我们可以看出这封书信,主要是写给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那些“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人。但书信内容牵涉到主耶稣的教训,因此也同时对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有所帮助。
我想保罗既然称这些人为“圣徒”,至少那应当是已经信主,接受过浸礼和或领过圣餐的信徒。
從字典的定义来看,“圣徒”的定义是,一个被公认为圣洁,有品德和贞洁的,通常被视为死后会进天堂的人。这字典的定义看来非常眼熟,因为它好像是照主耶稣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话“信我的人有永生”演变出来的。
“Saint:a person acknowledged as holy or virtuous and typically regarded as being in heaven after death。 Oxford Dictionaries”
“Saint:a person acknowledged as holy or virtuous and typically regarded as being in heaven after death。 Oxford Dictionaries”
这是什么样的书信?
这应该是一封公开信,是写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的“所有的圣徒”;换句话说,这封信不是只针对教会某一个人或教会某一群人。
哥林多信徒的背景:
從保罗的形容词,我们看到保罗对这些“圣徒”的一些认知。
1) 他们都领受從主耶稣基督所赐的恩惠,並且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1:4,7)
2) 他们虽蒙招,但在属世上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1:26)
3) 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2:12)
4) 然而從他们的所作所为,保罗认为在行为上,不能把他们当作属灵的,因他们的行为算是属肉体的,所以在基督里还算只是个婴孩。(3:1 )
5) 虽然如此,保罗却认为这些蒙招的圣徒都是是神和圣灵的殿,從神而来的圣灵住在他们里头,原因是他们都是重价买来的。(3:16;6:19,20)
6) 因为神的圣灵住在他们里头,因此保罗说他们是属基督的,也是属神的。这也和保罗在罗马书8章9节说的话是一贯的,有神的灵住在里头的人,是属神的,有基督的灵住在里头的人,是属基督的。(3:23)
7) 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麽。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麽。(10:16)
总结起来:
a) 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因神赐给圣徒们恩惠,口才知识全备。在保罗眼中,好像每一个人都得到恩赐,而且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
b) 主重价买来的:在保罗眼中哥林多教会的“圣徒”,无论属世的地位有多尊贵,有能力,有智慧,或是普普通通,这些人都是主重价买来的。
c) 属基督的:蒙招为圣徒後,他们都是神和圣灵的殿,從神而来的圣灵,就是基督的灵,住在他们里头,所以他们都是属基督的。
d) 在保罗眼中虽然圣徒有基督的灵在他们里头,这内住的圣灵却没有使他们摇身一变,立刻成为一个属灵的人。相反的,很多信徒的行为看起来还是属肉体的。这等于在说,一个人有没有圣灵在他里头,和他是否是“属灵”或“属肉体”没有直接的关系!一个圣徒“要靠什么”或“要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属灵”的信徒,是属灵成长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或许我们有很多人还不知道这“因素”到底是什么?所以还不懂得向神求!或许唯一能使圣徒成长成一个属灵的圣徒,是在乎他的“心”和“心灵”。他的心他的心灵是否可以因着信,顺着神的旨意行!
e) 如果我们留心注意保罗的话,就可以体会到,无论这些圣徒的行为,在人的眼中被看来还是个婴孩,或是属灵的,或是属肉体的,但他们还是属基督的。保罗並没有因为他们是属肉体的,就不再把他们当着圣徒,或着说他们不再是属基督的,放弃教导他们。
换句话说,使徒保罗本来是逼迫基督徒的罪人,主耶稣本来应该就放弃了他,但主耶稣还是爱他,没有因为他的无知他那属肉体的行为而放弃他,反而立他为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就是以基督爱他的爱,加添在“属肉体”的圣徒身上,没有轻言放弃,这是不是一位忠心仆人的表现呢?你说呢?
换句话说,使徒保罗本来是逼迫基督徒的罪人,主耶稣本来应该就放弃了他,但主耶稣还是爱他,没有因为他的无知他那属肉体的行为而放弃他,反而立他为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就是以基督爱他的爱,加添在“属肉体”的圣徒身上,没有轻言放弃,这是不是一位忠心仆人的表现呢?你说呢?
和我们今天信主的信徒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大部份都是普通人,在社会上多数没有崇高的地位,有时做事情都不很属灵,行为上很多方面更是属肉体的,好像保罗说过的,在神面前,我们是没有一样可自跨的。但在保罗眼中,“蒙招的我们“都是主重价买来的,都是神和圣灵的殿,有基督的灵在我们里头,都是属基督的。
使徒保罗带给我们的第一个问题:
使我们非常费解的是,保罗在言语上判定哥林多的圣徒,是主重价买来的,有基督的灵在他们里头。但保罗的言语上,完全没有用“说方言”去判定哪一些“圣徒”有基督的灵在里头,哪一些“圣徒”没有基督的灵在里头。保罗没有以“说方言”为准则,把“圣徒”和“非圣徒” 分门别类。
更使我们费解的是,使徒保罗在“使徒行传19章1-7节”,亲自为以弗所门徒奉主耶稣的名施洗,并且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说方言。这是保罗亲身体验的,如果保罗认为有基督的灵在里头的人一定要说方言的话,这就成为他心里一个很重要的基本念想,以保罗的聪明才智,他一定会记得。從此以后,保罗在传福音和写书信时,就应该会很自然的一直重覆引用这句话,这是人一个自然的反应。但为什么在哥林多书信和保罗其他的书信里,保罗却一次也没有说过“我知道你们里头有基督的灵是因为你们会说方言”呢?
如果不是凴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方言来”或“说方言是得圣灵的唯一明证”,以断定有基督的灵在人里头,那使徒保罗是凴什么认为哥林多教会的圣徒都有基督的灵在他们里头呢?是不是主耶稣的灵告诉保罗,蒙招的圣徒就有基督的灵在他们里头呢?仰或是保罗知道一些主耶稣讲过的信息是我们不知道的呢?
使徒保罗没有用“说方言”的恩赐,分离哥林多的圣徒,那我们怎能跟保罗背道而驰呢?我们不是也说“分离教会是撒旦最得意的计谋”吗?那我们又何必“明知而故犯”,把主耶稣赐给我们的一些“肢体” 分门别类,当着是“不体面的肢体”或“得不到神喜悦的肢体”,无形中变成撒旦的差役呢?
这是值得我们用心去思考和考查的问题。
B.
哥林多教会的圣徒误解“说方言”的恩赐
如果我们留心注意研读12,13,14章,我们应该可以看出保罗这么详细的解释“说方言:说听不懂的方言”的用意,是要教导纠正圣徒对“说方言”的误解。
哥林多的圣徒对得到“说方言:说听不懂的方言”恩赐,就“成为先知”的一个误解
神赐给圣徒们恩惠,口才知识全备,而且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
但哥林多圣徒对主耶稣教训的认知上还是有一些误解,以为得到“说方言”的恩赐,就是神使他们成为先知“做先知讲道”。因此追求到“说方言恩赐”的圣徒,在会中站起来“说听不懂的方言”,造成集会时的混乱。
所以保罗会在14章26-28的说,“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
從这句话,可以猜想到集会时混乱的场面不只是两三个人造成的,是很多“说方言”的信徒一起造成的。保罗说这句话,也很明显的告诉我们,若有说方言的,如果是有人翻,那就是讲道的“方言”;如果是没有人翻,那就不是讲道的“方言”,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了。
如果我们仔细留心这段话,保罗提供给圣徒一个简单易用的方法,如何去辨别“听不懂的方言”到底是“在传讲道理”或是“灵言祷告”:
1)
如果有人翻,那就是在讲道。
2)
如果没有人翻,那就是灵言祷告。
【14:26 弟兄们,这却怎麽样呢。你们聚会的时候,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凡事都当造就人。 (方言希腊原文是用“gloossan”)
14:27 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方言希腊原文是用“gloossee”)
14:28 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
14:27 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方言希腊原文是用“gloossee”)
14:28 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
哥林多教会是出现了“翻方言的方言”吗?
你如果仔细留心保罗的谈论,保罗不是在处理哥林多教会的圣徒不相信“翻方言”的方言。圣徒们並不是不相信“從翻出来的方言的信息”,引起纷争,甚至起而分党派。
保罗唯一阐明的是,哥林多教会的圣徒误解“听不懂的舌音”为“做先知讲道”,叫这些圣徒在会中闭口,不要因对“说方言的误解”造成集会时的混乱;因为听不懂的舌音只对神说就好了。
为什么有许多人要自称为先知呢?
有一些同灵向我反应,说教会出现一些自称为“先知”的信徒;在台上的也说,在台下的也说,上下呼应,行成一番景色。
從正面看,那是好事。神爱我们,亲自赐给我们灵粮。
從负面看,“自称为先知”那是人在满足个人的私欲。因为先知所说的,不再是人的话,而是神的命令,先知手里掌握的是属灵的权柄,有何人斗胆不俯首称臣呢?因此我好像真的听到这种非常有信心的言语,比如“我的道就是圣灵的道”,“我的路就是圣灵的路”,或“我的旨意就是圣灵的旨意”等等!
台上台下都是一般颜色,这感染力实在是非常强劲!從负面看,会使爱神的人内心忐忑不安。你要在教会里得到平安,只能闭起一只眼,把另一只眼定在正面看了。
使徒保罗带给我们的第二个问题:
这翻得出来的方言,是什么样的方言呢?
1)
是一种别国的语言吗?
2)
是一种人听不懂的舌音吗?
一个大胆的假设
说方言这字眼是在新约圣经使徒行传第二章开始才出现的,希腊原文是用gloossais
(Acts 2:4;
10:46; 19:6)。
这一两千年来,圣经学家和基督徒都在争论这到底是在“说别国的口才”,还是在“说舌音”呢?
我比较偏向以下的解释:
使徒行传第二章,门徒是在说一种人听不懂的舌音。就好像彼得引用约珥书2:28节向众人解释说,这是神豫言要赐给凡有血气的人神的灵,“你们的儿女要说豫言(prophesy)。你们的老年人要作异梦。少年人要见异象”。这说豫言,就是如同五旬节圣灵的洗,门徒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gloossais),是一种人原本听不懂的舌音,而不是喝醉酒所发出来口齿不清的声音。在旁围观的几千个從各地到耶路撒冷的犹太人,神使某些人有能力,让他们的耳朵听起来却好像是在说他们的家乡话。因此这些人就好像保罗所说,听得懂舌音,有能力翻方言的人了。
彼得这有道有理的解释,记载基督教有始以来第一个个人佈道,有三千犹太人受洗信主。这第一次佈道的能力,也彰显主耶稣在使徒行传第一章向门徒的应许“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换句话说,即使圣灵没有赐给彼得说方言,单凴彼得见证得三千人的成果,就足以证明 这是降在彼得身上的圣灵所赐给作见证的能力。如果我们身同彼得,或许也会体验到“得人如得鱼”,满载而归的感觉,主恩真是浩大啊!
这是一个蛮合理的解释,有使徒行传二章为依据。
哥林多的圣徒不了解圣灵所赐给的各种不同的恩赐
保罗告诉我们,哥林多的圣徒虽然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但他们还是很热心的继续追求其他不同的恩赐,追求“说方言”和“做先知讲道”的恩赐,看起来是很热门的。尤其是,圣徒们误解“说听不懂的方言”是得到“做先知讲道”的恩赐。这错误的理解,造成圣徒们一窝蜂的追求同样的“说方言的恩赐”是可以理解的。
为了阐明只追求同样一个恩赐是无知的理解,使徒保罗在12章里,有条理的推论出他的看法:
a) 恩赐原有分别
(12:4)
b) 圣灵所赐的九种不同的恩赐,智慧的言语,知识的言语,信心,医病,行异能,作先知,辨别诸灵,说方言,翻方言。(12:8-10)
c) 这一些恩赐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这句话也间接表明“人不能自己决定或强求”的意思。 也可以说,我们看到人身上彰显的恩赐,无论是九种恩赐的任何一种,都足以证明这是主耶稣在这人里面的灵赐给的。(12:11)
d) 保罗以身体的各个不同的肢体比喻每个人会有属灵的不同恩赐:是神随己意决定把身体的某个部分做成手,或脚,或耳,或眼,或其他器官。神更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神不会把全部的肢体都做成手或脚,等等。换句话说,圣灵也不会只赐一个同样的恩赐给所有的信徒。一言以盖之,所以保罗说,岂都是使徒麽,岂都是先知麽,岂都是教师麽,岂都是行异能的麽,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麽,岂都是说方言的麽,岂都是翻方言的麽。
这是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对“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唯一明证”,最强而有力的反击。如果使徒保罗在12章里所说的话,不能成为支持“唯一明证”论调者一个当头棒喝,我想,再也没有其他的言语可以使这些支持者惊醒了。
这是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对“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唯一明证”,最强而有力的反击。如果使徒保罗在12章里所说的话,不能成为支持“唯一明证”论调者一个当头棒喝,我想,再也没有其他的言语可以使这些支持者惊醒了。
e) 保罗却总结说,唯有“爱”,这最大的恩赐,是人人都可以追求的,神可以同时赐给所有的信徒的。换句话说,这最大的恩赐“爱”,並没有取代或改变原本圣灵所赐的特别的恩赐,只是有使徒恩赐的,成为了有爱心的使徒而已!有做先知讲道恩赐的,成为一个有爱心的先知而已!我相信保罗内心的意思,是希望哥林多的圣徒,都能变成有爱心的圣徒!当我们能以爱心为出发点,我们向弟兄姐妹所作所为所传所讲,都是以他们的立场,去设身处地为他们思考,目的只是要他们可以得益处而已;而那最大的益处,就是帮助大家向着永生的标杆直跑。
【12:28 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Gloossoon
12:29 岂都是使徒麽。岂都是先知麽。岂都是教师麽。岂都是行异能的麽。
12:30 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麽。岂都是说方言的麽。岂都是翻方言的麽。(gloossais, same as Acts 2:4; 10:46; 19:6)】
12:29 岂都是使徒麽。岂都是先知麽。岂都是教师麽。岂都是行异能的麽。
12:30 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麽。岂都是说方言的麽。岂都是翻方言的麽。(gloossais, same as Acts 2:4; 10:46; 19:6)】
使徒保罗带给我们的第三个问题:
我们能够接受使徒行传2章“说别国的话”(希腊原文gloossais
NT1100)为听不懂的舌音,但神使某些人有能力,让他们的耳朵听起来却好像是在说他们的家乡话。
那为什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所说,“12:10又有一人能行异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别诸灵。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希腊原文gloossoon
NT1100)我们却只偏向一种解释,说这里提到的,能被翻出来的“说方言”是一种别国的话,不是一种听不懂的舌音。难道只有听不懂的“别国话”才能被翻出来吗?难道听不懂的“舌音”,就不可能被翻出来吗?难道神所赐给我们的“智慧和聪明”,不能让我们“明白和分辨”吗?
在整本新旧约圣经里,凡提到“说方言”的记载,我没有看过有哪一段是指明“说方言”是在“见证”神赐给一个人在“说别国的话”的。比如,我從没读过,圣经记载一个见证犹太人听得懂这人所说的“美国红印度安人的话”,把它翻出来,因而得到神要传达的一条新的命令。
但我们所读过的先知书,都告诉我们,神让以色列先知,把神的信息,以以色列人原本的母语希伯来话,直接传达给以色列人,也没有一个记载是说神让以色列先知讲“美国红印度安人的话”,再让另一个听的懂“美国红印度安人的话”的人,把信息翻译出来的。我们的神是全能的神,有能力这么做,但是什么原因神不这么做呢?你说呢!
a)
推理的第一个破绽:
如果这推理是我们理性逻辑的依据,我们是不是在说,只要能把那一国的人找来,那人就可以为众人翻译了,不是吗?那何必要神赐给翻方言的恩赐呢?
使徒保罗带给我们的第四个问题:
我们大部份是希腊文不通着,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用了好多不同希腊文“方言”这字,那到底是指舌音或别国的话呢?(gloossoon,
gloossais, gloossee, gloossan)这些都同样用NT1100的解释,或许这些字,都是從希腊文同一个字母演变出来的字。主要的两个意思是,舌音,或语文。
b)
推理的第二个破绽:
使徒行传第二章,“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用希腊文“gloossais”,我们认为是指舌音。
哥林多前书“12:30节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麽。岂都是说方言的麽。岂都是翻方言的麽”用的希腊文也是“gloossais”。我们却认为这是在说别国的话,不是舌音。
你想一想,难道理解经节,真的是任凭我们自己的意思,把同样的字,不去理会前后文的关系,想要解释成什么意思就成什么样的意思吗?
使徒行传二章告诉我们,“说方言”是圣灵的恩赐。这是一个局部性的恩赐,我们硬要把它说成是普遍性的恩赐。
哥林多12章,保罗把“说方言”指明是一个各别的恩赐其中的一种,是圣灵决定要赐给谁就赐给谁,是局部性的恩赐,不是普遍性的恩赐。这和我们要传讲的意思是相反的,所以我们就说这是指“翻方言的方言”,不是“说听不懂的舌音的方言”,我们真的能凭自己的意思,只手遮天吗?难道神因某种原因让我们任意而为,我们就以为我们所传所讲就是合乎神的旨意了吗?难道以色列人向撒母耳先知要求立王,神就给他们立王;以色列人的要求被成就了,这样要求立王就合乎神的旨意了吗?难道要等到神把他大能的手拍打下来,我们才能凭着神的话,让神的话说出其话里真正的意思吗?
结论:
因为哥林多的圣徒以为得到“说方言”就是得到“做先知讲道”的恩赐,使徒保罗写哥林多前书12,13,14章,是为了要纠正哥林多教会圣徒对“说方言”的误解。
保罗认为哥林多教会的圣徒,无论是“属肉的”或“属灵的”,他们都是主重价买来的,他们都是神的殿圣灵的殿,有基督的灵在他们里头。
保罗说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不同的恩赐,神也随己意决定把身体的某个部分做成手,或脚,或耳,或眼,或其他器官,因此並不是教会里每一位圣徒都得到同样的恩赐,唯有“爱的恩赐”是人人可以求,人人可以得到的。
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岂都是使徒麽,岂都是先知麽,岂都是教师麽,岂都是行异能的麽。,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麽,岂都是说方言的麽,岂都是翻方言的麽。
保罗在12章所说的九种圣灵所赐的恩赐,任何一个恩赐,都足以证明这恩赐是住在这人里头的圣灵赐给的。
保罗在12章所说的九种圣灵所赐的恩赐,任何一个恩赐,都足以证明这恩赐是住在这人里头的圣灵赐给的。
如果所说的“方言”,有另一人把它翻出来,那所说的“方言”就是在“讲道”。反过来说,如果所说的“方言”,没有人翻出来,那就是“说方言祷告”,就当在会中闭口。换句话说,“方言”基本上是指“说人听不懂的舌音”。只是我们所信的神,是大有能力的神。只要神认为有这个必要,神可以随己意赐给某一个人“听的懂方言的恩赐”,让这人把神的信息翻出来给其他的人听。
保罗的解释,是对“说方言是得圣灵唯一的明证”言论,一个强而有力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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